Dienstag, 2. Oktober 2012

如何保证司法的公平、平正

如何保证司法的公平、平正 据网上信息,《人民日报》10月1号发文总结中国10年来司法改革经验的启示文章说:中国必须在司法改革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,始终坚持从国情出发,防止对“司法独立”的片面追求。我并不是一个法律人士,也没
有正式看到《人民日报》10月1号的文章,但是我想坚持党的领导、坚持从国情出发这本是没错的,但如果司法不独立,不追求司法的独立,党如何来保证司法的公平、平正?难道像某些城市一样的公、检、法联合办案来保证司法的公平、平正? 党的十四大以来,我们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,推行了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、公务员制度、干部公开选拔制度等一系列的改革,民主和法制建设稳步推进。

这次更是纠正的某些市不依法行政“打黑”的错误做法,大力推进了依法行政、依法治国,但是对人民日报的“防止对司法独立的片面追求”的观点我是不敢苟同的。权力是一把双刃剑,绝对的权力必定会导致绝对的腐败,这是被历史无数次证明了的定律,我们的党员干部不是特殊材料制成的,当然也要受到影响。权力要受到约束我认为只有两条路,一是权力公开,权力必须在阳光下运行,才能保证公开、公平,杜绝腐败;第二就是制衡,权力必须受到有效的制约、有效的监督才能保证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。

司法权力的运行更是关系到每个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也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的形象,党如何来保证的司法的公正,我想除了坚持司法的公开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外,只有坚持司法的独立,才能对司法权力形成有效的监督,才能保证司法运行的公开、公正。我希望我们不要偏离改革的基本方向,不能以“中国特色”来遮掩某些问题,民主与法制化建设只能向前不能倒退,否则后果严重。邓公在1978年就说了“为了保障人民民主,必须加强法制。必须使民主制度化、法律化,使这种制度和法制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,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。

”邓公是高瞻远瞩、一语中地,我们必须坚持司法独立的正确改革方向,再也不能以人治来代替法治了,以司法的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独立来充分保障人民的权利。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: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!!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。

Keine Kommentare:

Kommentar veröffentlichen